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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

離開教會的主要原因

離婚的最主要原因是甚麼? 

是結婚。 

那麼離開教會最主要原因是甚麼?


係返教會。 

如果人沒有去過教會,不會離開教會,不會成為離教者,或更進一步的反教者。 


 「撇開得救來說,如果我們由始至終都沒有信奉耶穌,可能會對人對己更坦白、活得更有方向及活力。」摘自《令人噴飯的謝飯》  


去離教者之家看一看,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,大部份離教的故事,高度集中在新教這一邊,天主教的離教者不是沒有,但相對而言比率少得多。而成為反教者的人,往往亦專針對基督新教,而不是反對所有宗教。


很多花時間寫自己離教見證的人,均不是貪愛世界,縱情色欲,體貼自己,道德淪衰之人,那些人才不會在乎教會,起初也不會去參與教會。不少離教者對自己有要求,有道德是非之心,渴望在教會中找到同道中人,期望在當中追尋真理,甚至曾經讀神學,擔任教會一些重要崗位,有切身體會後,所以才無法忍受教會的腐敗黑暗。離開前均經過長時間的爭扎,花很多氣力去爭扎,而非一時意氣。我見到很多個案,如果在問題初期能夠有人適當介入輔導,或者會有不一樣的結局。當然,我亦覺得某些故事,離開了並不覺可惜。  


許多離教見證背後有一個主軸:不同的原因吸引他們來教會,卻因人選擇離開,最後連神的道也放棄。 




Jesus is a pretty cool guy; it's his fan club I don't really like.


遇到這些問題,信徒會反射式彈出一堆答案,芸芸答案中,首推「教會只不過」:教會只不過是罪人的群體,招聚罪人,不是招聚義人,所以教會不完美,亦不應期望教會事事完美,我們要定睛在神身上,不要看人,因為人會叫人失望,神不會叫人失望。若然為真的話,為甚麼我們開佈道會時,要請人做見證,背後的想法,豈不是從人身上,看見那不可見的神,為甚麼好事可以由人見神,壞事卻要「不見一人,只見耶穌」呢。為甚麼在佈道會上,不省去見證一環,直接呼籲人看見耶穌呢,不是更加可以避免因看見人的壞行為而失望嗎。


仍然要問下去,作為一種體制,現存的教會制度,對人的罪性是壓抑轄制,減低罪對人的影響和傷害,令人比較不致對教會失望。還是將罪性發揚光大,縱容罪人在教會中恣意妄為,令人看不見耶穌呢?導致離教者出現的問題,是因為人的罪性,與教會的體制無關;還是在現有教會體制內,這些罪性更容易浮現蔓延;抑是現有的教會體制下,出現結構性的罪,令教會制度本來就是一種原罪?

當年曼聯橫掃英超,98-99年度更創造歷史取得三冠佳績,巨大的成功吸引了很多勝利球迷,享受球隊勝出的虛榮感,而且四出撩事鬥飛,侮辱他隊及球迷,令到當年不少球迷,均說出「我不討厭曼聯,我只討厭曼迷。」曼聯球迷變成討論區的過街老鼠,直到後來車路士及曼城掘起,曼聯成績相對下滑,情況才稍微有一點改善。球迷的反應尚且如此,作為基督徒,又怎能說基督徒的行為表現,不應該影響到教會,以及耶穌在別人心目中的觀感。


在教會內,很少很少會去鑽研,挖掘背後的問題成因。我們擁有所事物的終極答案,答案是耶穌,卻不知道問題在那裡。這是保守派最愛用的屬靈還原論,人生一切問題,均源於你與上帝的關係出問題,你找到耶穌,任何問題會迎刃而解,身體健康,工作順利,學業進步,愛情得意,教會生活愉快。這種想法,在福音派中,依舊是陰魂不散。例如有一個離教者,在教會中被人騙財,向教會執事投訴無果,騙徒依舊在教會擔任重要事奉,結果他失望頂透而離開。那麼他的離開,是因為他沒有遇見耶穌,還是教會執事,以及那個騙人的信徒,沒有遇見耶穌呢?當然我可以硬拗說,是他沒有遇見耶穌呀,不清楚人有罪性,太輕易相信別人,但這講得通,說服到別人嗎?  

例如,我曾經提過,現在基督教教會內,傳道人或長執有權力過大的問題,當他們處事不公,引起信徒不滿的時候,教內極缺乏機制讓人可以申訴,最後通常以無權無勢一方受傷出走告終。 

大部份福音派教會,採取會眾制,牧者作屬靈帶領,執事/長老作教會的管理者,而最高權力機關在會友大會。但過去十幾二十年在教內的觀察,堂會的權力中心往往兩邊搖擺,不是牧者獨大,便是執事/長老獨大,所謂會友大會聊備一格,完全發揮不到分權制衡的功能,變相成為寡頭政治。 當牧者是堂會的創辦人或牧會時間很長,所有執事是由他一手提拔,執事會通常徒具形式,變相成為牧者的下屬,傾向貫切執行上級牧者的意思,他說一,執事會頂多只能少少修改,到一點二,不會去到一點五。


當他退下來,或因種種原因離開,新請的主任牧師,面對卻是一群有二三十年感情深厚、關係穩固的信徒,名為屬靈領導,實際是教會的雇員,如無執事會信徒領袖肯首,根本難以推行自己的想法。 


我覺得基督教小小羊有一篇講教會體制的文章寫得很好,很多福音派教會的會眾制,實際淪為主教制,天主教那一邊還同時有很多主教層層節制,但新教這邊,特別是沒有宗派背景的獨立教會,很容易出現牧師或執事/長老獨大的情況,好一點爆出桃色、斂財的醜聞,差一點,整間教會信仰偏差成為異端,過去香港還是時有所聞。  


見證過一所堂會,主任牧師一家開荒創立教會,家族成員自然成為教會中堅份子,擔任各項要職,充份體現「至於我和我家 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」。可是好境不常,牧師不幸意外離世,由於沒有安排好接班人,誰來接任堂主任一職,會友意見紛紜。部份人認為師母跟隨牧師牧會多年,加上牧師的兒子正攻讀神學,感情上屬意由師母接任堂主任一職,待兒子畢業後承繼衣砵。另一部份認為師母雖然長年幫手牧會,卻從來沒有進神學院接受正統的神學訓練,即使舉賢不避親,教會不應該成為家族生意,由父傳子私私相授,兒子尚有幾年時間才神學畢業,遠水不能救近火,一入工場便擔任主任牧師帶領教會亦於理不合。教會遭逢巨變,宜找具經驗的牧師來穩定局面,為教會未來長遠的發展著想,不應感情用事,宜向外聘請合資格的傳道人。最終後者壓倒前者,決定向外招聘,卻為教會埋下分裂的伏線。  


新請的傳道人,面對的是一群對原牧者有深厚感情的會友,身為主任牧師卻全無人脈,建立關係由零做起,牧會困難重重。師母一家可能因悲痛過度,懷緬過去,亦不太主動跟新任牧師合作,原本支持師母及兒子繼任大統的會友,更視新任牧者為外人。執事會中,不是原牧師的家人,便是由他牧養了十幾二十年的信徒領袖,新任牧師孤立無援。結果接任後紛爭不斷,固然堂會過於內聚不理想,新牧師處事亦有不妥當的地方,最終兩年後教會分裂,新牧師辭職出走,帶走一批信徒,有一些卻因失望從此離開教會。 


這是人的罪性使然,還是在現行體制下,令罪有更多空間發揮? 


至於會友大會,根本不用我多說,讀者即管回到自己的堂會,翻查過去二十年的投票記錄,看看有多少提案,反對票多過贊成票,最後被會友大會刷下來。十次?五次?敝教會自成立而來,僅有一次,大部份表決,近乎全票通過,效率媲美人大會議。  


當然,可以辯解說,因為牧者及執事領導有方,提出的議案全部是會友所想所求,所以高票通過,還是,會友根本沒有仔細看清楚,對教會事務不上心,因為信任牧者及執事,甚至因壓力而投贊成票,那一個機會比較大呢?例如堂會比較大有好幾百人,執事換屆選舉時,你對認識清楚每位執事嗎,知道他們真的是「有好名聲,被聖靈充滿,智慧充足」嗎,還是看到有五個格,便打五個剔呢?  


有心人當然會利用制度的漏洞獲取自己的好處,但即使懷有一顆赤子之心,亦難免捲權力的旋渦,因為教會現存由上而下的體制中,必須向上爬掌握權力,否則無法貫切實行自己的想法,得到更大的權力,方可以行更大的善。但他們得到權力之後,往往會出現「清官禍國」的局面,認為自己正執行是上帝的旨意,比別人更正義,結黨營私,打壓異見毫不手軟。 


改教五百年,當年馬丁路德提倡信徒皆祭司,意欲打破羅馬大公教會森嚴的階級制度,更加平等,釋放信徒活力,發揮各人所長,令別有用心之人更難專權。但五百年後的今天,的確,我們新教這邊再沒有統一的教會,由一位教皇統轄,而是每個宗派,每個堂會,均有自己的教皇、紅衣主教和修士階層。只要你願意花時間,一間堂會內的權力排名,可以順序由大至少,仔細排列出來,上層的決定,差不多等於神的旨意,下層不能夠批評,他們得到神的保守,決定永不會出錯,批評他們,在某些信徒心目中,幾乎等同批評神本身。  


我覺得部份問題成因是,有教牧連帶信徒打兩手牌,一方面將教會視為天國在地上的顯現,教會理應是完美的,「是基督的新婦」、「毫無玷污皺紋等病」。面對批評,固然聽不入耳,甚至是善意的建議,依然會非理性地維護教會,視為惡意的攻擊,視為「世界不愛耶穌」、「世人壓煩真理」、「黑暗害怕光明」的明證,令到信徒更加堅持己見「打那美好的仗」,至死忠心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有時明明是自己做錯事招人厭惡,卻理解成「為義受逼迫」。用回曼聯的例子,明明是球迷四出惹事生非,對於別人的不滿一律回以「你唔抵得曼聯贏波之嘛,正所謂三分已袋,理得你。」


另一方,當然又是我最常用的「教會只不過」,當教會體制真正出問題,浮上水面鬧大了,又說教會是罪人的群體,當中的人會犯錯,不能夠掉石頭,要包容饒恕,搪塞過去。結果,體制內所有問題,均有現成的標準答案,信徒可以不加思索地應用,令教會內部失去自我改進的機會。  


執筆至此,又會有人投訴我,過於負面,批評抵譭教會不違餘力,卻不見得有任何方法去改善,我今次又提供一個非常容易實踐的方法。  


新年伊始,較有規模堂會通常會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,以及宣佈來年的全年計劃,麻煩請你仔細閲讀有關報告,看看當中是否有不明白的地方,記下來留待會友大會中提問。另外,臨近財政年度,不少堂會的財政預算,是需要交由會友大會通過方可落實,也麻煩一下你,仔細閲讀堂會的財政預算,有不明白的地方,記下來在大會中提問。  


別讓自己淪為一顆橡皮圖章。 


改革教會,由自己做起。

7 則留言:

  1. 感覺你一直努力為某人辯護,是這樣嗎?

    (純粹主觀感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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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沒有,除非我有第二個人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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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那麼,就是挖苦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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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如果你認為是這樣,我亦無意為自己辯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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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希望幫助她克服(心理)障礙或者其他.... 再次回到教會的大家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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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看了你的文章不太有共鳴....只是想問你
    1)你是否真信徒?
    2)你是否恆常返教會?
    3)你的觀念做了多小研究、調查和親身體驗?

    如3條答案都是不全是的話, 只能說你的立場很片面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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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反而認為他的論述很立體。為何你認為你所提出的三條問題是能判斷他的立場?如你覺得不太有共鳴,原因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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